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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锦辉涉醉驾辞任立法会议员 空缺议席是否补选令港府陷两难

黄锦辉涉醉驾辞任立法会议员 空缺议席是否补选令港府陷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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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酒后驾驶丶撞车后不顾而去,被质疑知法犯法的立法会议员黄锦辉,在北京安排全体立法会议员赴京考察前夕,辞任议员一职,虽为北京和立法会声誉受损「止血」,避免事件进一步引发尴尬,但其辞职后留下的议席是否需要填补,仍然引发争议。分析指事件令港府陷入两难,若为一个被视为可有可无的议席举办补选会被视指为浪费公帑,若放弃补选便可能版视为不守法。

北京改组香港选举制度后,第二届由「爱国者」组成的立法会,任期开始仅半年多,便出现首名议员辞职。循被指是小圈子选举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当选的黄锦辉,在中共党庆日和香港主权移交纪念日被揭发涉嫌酒驾丶撞车后不顾而去等四项罪名被捕。虽然一度有消息指,他「罪不至死」,但随着北京安排全体立法会议员赴京考察迫近,黄锦辉是否应以「带罪之身」随团,引起政界讨论。最终,黄锦辉向立法会主席李慧琼提出辞职,并获即时接纳,避免北京及立法会就是否安排他赴京一事陷入尴尬。

但在黄锦辉辞职后,却衍生悬空议席是否需要按法例填补的问题。按照《立法会条例》,若有立法会议席出缺,立法会秘书须在议席出缺后21天内刊宪公告,除非议席出缺发生于当届立法会任期只余不足4个月,或行政长官已按《基本法》宣布解散立法会等两种情况,否则港府应按照《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就有关议席安排补选。

不过,港府在黄锦辉辞职后,只表示会与黄锦辉所属的选举委员会沟通,按照实际情况作适时考虑,未有提及会否或何时就其出缺议席安排补选。

翻查北京改组香港选举制度后,议席出缺曾出现不同处理方式。 2022年,李家超当选行政长官后,邀请当时身兼立法会议员的孙东丶张国钧丶麦美娟及林智远加入新一届政府,四人辞去立法会议员职务后,港府于同年12月举行补选,黄锦辉正是在该次补选中当选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是次补选,港府租用场地及筹办选举等开支,共动用约9000万港元(约98万欧元)公帑。

不过,同年12月,另一名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黄元山因出任特首政策组组长而辞任立法会议员,其议席却一直悬空至当届立法会任期於2025年底完结,未有安排补选。

政界对黄锦辉的议席是否需要尽快补选,意见两极。有报道引述身兼行政会议召集人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现届立法会任期仍余约三年,港府应尽快举行补选,为立法会引进优秀人才。同样未能在今届立法会成功连任的狄志远,亦撰文列出法例有关补选的要求,认为港府有责任按照法例规定,在议席出缺时安排补选。

但同样曾任立法会议员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和前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以及建制派学者刘兆佳均对黄锦辉的议席是否需要补选有所保留。

杨健兴:一旦定罪 黄锦辉政协委员亦不保

对此,资深传媒人杨健兴表示,选举委员会界别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淡化立法会原有的民意代表成分;与地方直选及功能界别不同,选举委员会界别没有固定的选民基础,亦没有明确代表特定群体,因此当议席出缺时,其补选迫切性相对较低。

他续称,在此前提下,港府虽有法律责任去举办补选,但按目前政治局势,即使港府最终不按法例要求办理,相信亦没有人敢提出司法挑战。从港府回应补选问题的态度,相信政府倾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估计,北京丶特区政府及立法会均希望黄锦辉事件能随时间逐渐淡化,不安排补选,既可避免事件再次成为焦点,亦毋须花费公帑。

至於有消息引述北京震怒而可能撤销黄锦辉的政协委员身份,杨健兴表示,警方最终是否起诉黄锦辉仍存在未知数,但相信其政治生涯已划上句号。若他最终被起诉及定罪,即使毋须即时监禁,相信他亦要辞任全国政协委员。

《信报》政治专栏则指出,政界对于是否可借补选,让上届未能连任的议员「复活」,或让爱国阵营中较敢言的人士加入立法会,改变目前立法会沉闷局面并不乐观。专栏引述资深代议士分析,经历上届立法会大换血后,部分得以留任的议员均需依靠各方支持才能保住议席,令现届议员敢于提出与政府不同意见的人已不多,大部分人均选择保持沉默或支持政府。因此,在市民眼中,现时立法会已沦为政府的「应援队」。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即使举办补选,相信亦难以吸引具政治魅力及有能力的人士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