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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主导”再惹热议:建制元老称《基本法》未列明 前京官重申但未释疑

香港“行政主导”再惹热议:建制元老称《基本法》未列明 前京官重申但未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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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北京全面管治香港后,多次提出香港属行政主导体制,并要求强化行政长官作为“当家人”的角色,但建制派元老丶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近日表示,光强调行政主导却没有清楚说明其定义并不理想,引发外界关注。前官员和北京的新“护法”均趁机在一个宣讲会上解画,辩称《基本法》即使没有写明“行政主导”,特首的主导地位已十分清晰,强调爱国爱港人士需要坚定维护行政主导。

曾钰成是亲北京政党民主建港协进联盟(简称民建联)的创党主席,近日为其新书《峥嵘岁月》宣传时接受《明报》专访,谈及完善选举制度,分享他对落实“爱国者治港”后的议会运作及“行政主导”的看法。他引述《基本法》指出,立法会议员依法有权就政府提出的议案投反对票,但现时立法会议员只要对政府稍加批评,便会有人提醒要顾及行政主导。

他认为,没有人会认为批评政府便等于违反行政主导,但只是不断强调行政主导,却没有清楚说明其定义,这情况并不理想。他指出,1990年《基本法》通过时,时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姬鹏飞作说明时,有提及行政与立法应互相制约丶互相配合,并无提及“行政主导”。他认为,有必要厘清行政主导的定义和界线,以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曾钰成又重提,前中共领导人李瑞环于1995年丶香港主权移交前夕会见全国政协港澳小组时提出着名的“紫砂茶壶论”,以使用多年的宜兴紫砂壶比喻香港,强调香港与中国存在差异,呼吁保留香港的特色,不要把茶壶上的“茶垢”全部洗掉。曾钰成感叹,不是人人都懂得珍惜茶垢,总有人争着清洗茶壶,此翻言论被外界解读为暗喻香港现况。

新“护法”:国安由行政机关主导 反对就是不要选举

曾钰成的言论再次引起各界讨论,并成为全国港澳研究会昨(14日)天在港举办专题宣讲会的热门议题。曾任港澳办副主任的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邓中华在致辞时重申,坚持行政主导的重要性,似乎是在回应曾钰成的说法。

邓中华指出,《基本法》虽没有直接写明“行政主导”,但多项制度设计已充分体现行政长官的主导地位,包括主要官员及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提名或推荐,议员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须取得行政长官书面同意,行政长官亦可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并要求覆议,甚至可在法定情况下解散立法会。

他进一步指出,随着《港区国安法》实施丶完善选举制度及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行政主导的制度潜能得到充分释放,认为香港目前已成为“安全港”,呼吁全体爱国爱港人士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坚定维护行政主导。

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的谭惠珠亦加入讨论。她承认,《基本法》条文没有明文写出“行政主导”,但行政长官必须发挥行政主导作用,才可履行《基本法》的职责,包括执行《基本法》和向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区负责,因此行政主导最符合香港的利益。

被视为新一代北京“护法”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振民更扬言,各国的国家安全皆是行政机关主导,若立法机关反对,“就是政治不正确,就不要选举了”。亲政府的《星岛日报》政治专栏其后解读王振民的说法,是要“确立”行政机关在国家安全事务上具有“专属地位”。

评论多望行政主导不及地区民生事务

资深传媒人李锦洪指出,王振民对“行政主导”的解读,反映他认为国安问题,应是行政机关主导;而曾钰成的说法则是含蓄地点出问题关键:现时香港几乎凡事皆可与国安挂钩,连宏福苑大火的赔偿丶善后及追责等问题,也被提升至与国安有关,令人质疑是否有需要把所有涉及民生及社会议题的意见,都以“行政主导”及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压下去。

《信报》的政治专栏则引述政圈中人说,曾钰成的说法或多或少反映他们的关切,特别是行政机关控制着不少公职的委任,令他们发言时都要慎之又慎,以免惹来违反行政主导的批评。有政圈中人更指出,行政主导并非新事物,但在政治新形势下,却须行政立法好好磨合,以便做到既支持又要监察政府。他们强调,大是大非上,当然不会唱反调,但地区民生事务,亦望行政机关体谅他们要反映民情。

另一名资深传媒人陈珏明指出,官方亦称《国安法》是一套需要不断完善的机制,若将民生问题一概归类为国家安全议题,令人不能提出意见或反对声音,反而可能令行政机关失去及早修正政策和堵塞漏洞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