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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顶流艺人,如今的澳洲旅行博主Danielle

曾经的顶流艺人,如今的澳洲旅行博主Danielle
来源:虎嗅网查看原文
曾经的顶流艺人,如今的澳洲旅行博主Danielle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赵先生的事务所,作者:赵智功,头图来自:AI生成

一、东亚偶像的困境

国外视频平台出现了一位新人博主,以日常生活vlog和澳洲旅行内容为主。

她就是曾经顶流女团New Jeans的成员Danielle。

Danielle以本名Danielle Marsh作为频道名称,第一个视频的标题名为“Detour”。

这个标题充满了语意双关、诗意、伤感和坚强。

字面意味着偏离原本计划的旅程、经历或阶段,也寓意人生的“走弯路”或“插曲”。

Danielle与其他组合成员,经历了与韩国娱乐巨头HYBE解约诉讼纠纷。

其他成员基于法律和经纪公司的压力,已经妥协。

而斗争到底的,只有Danielle一人,甚至家人都被牵扯其中。

由于诉讼期间无法从事演艺活动,只能发布个人生活相关Vlog。

由于这几年诉讼停摆和负面报道,按照娱乐行业残酷的更新换代和竞争标准,New Jeans几乎已经凉了。

但大家是否还记得,New Jeans当年有多火吗?

New Jeans从音乐风格、服化造型、视觉审美、舞蹈风格,在如今看来,依然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在EDM和Girl Crush最火爆的时期,New Jeans一出道是Y2K R&B、UK garage和Jersey Club小众曲风。

不靠性感擦边,不靠夸张妆造,不靠故意catchy洗脑的设计,没有急着割粉丝韭菜的紧绷感。

New Jeans的作品经得起历史检验,如今看来依然有一种超前的、松弛的、少女感的健康能量感呈现。

作为曾经唯一击败过大魔王Black Pink热度数据的女团,New Jeans是现象级的存在。

New Jeans的音乐和造型非常统一和谐,在变化很快的音乐时尚领域,如今依然很前沿,看不出一点土的感觉。(反面教材,请见aespa早期硬拗赛博朋克时尚的死亡芭比粉造型)

今天的主题并不是讨论New Jeans有多好,或者Danielle有多可惜。

如果我们用升维的、更超然的业内视角去看娱乐业这个东西,到底什么是最重要的?

艺人生涯如何可以尽量避免失败/痛苦?

在外人看来,艺人的生活是成功的、令人羡慕的,甚至是完美的,没有缺憾的。

但事实上,艺人无论在早期、发展期、成熟期哪个阶段,长期的痛点都是:谁是可以长期托付信任的人。

即,对于身边人的判断力。

而对于人的判断力,从发展路径上,需要经历人际关系挫折提升。

一个常规生活模式的人,可以在青年时期,在职场完成这个阶段的成长。

然而艺人是与时间和青春赛跑的一群人,没有这个漫长周期训练的机会。

而艺人从小身边充满了马屁精和唯利是图的伪装者,恰恰缺乏增强判断力的环境,所以总是一摔跟头,就摔个大的。

同时东亚艺人的职业生涯对于失败的容忍度极低,进一步减少了判断力增强的可能性。

BlackPink成员合约到期后都做出重大方向决策,选择闯美,也在选择一个容错率更高的市场。

除去表面上的因素,Lisa成功最核心的优势之一,是内部与经纪人Alice Kang的长期稳定合作。

Alice Kang 最初为 YG Entertainment 的高级经理(Senior Manager),自 2018 年起便作为 YG 内部团队的核心成员负责 Lisa 的日程管理与海外对接。2023 年底层出 Lisa 与 YG 的个人合约到期后,Alice Kang 一同离职,并顺理成章加盟 Lisa 成立的 LLOUD 公司。

二、正面案例,始终可以参考Taylor Swift

泰勒的成熟并非天生,而是由几次几乎摧毁她职业生涯的巨大挫折倒逼出来的:

2009年VMA抢话筒事件:在事业上升期被当众羞辱,这场舆论风暴让她第一次深刻体会到公众舆论的残酷。但她并未沉溺于受害者角色,次年便以专辑《Fearless》斩获格莱美年度专辑,用专业成就给予了最有力的回应。

2016年“录音门”与全网霸凌:与Kanye West的纠纷导致她遭遇了职业生涯中最严重的舆论危机,被贴上“骗子”等恶意标签,被迫淡出公众视野。这段经历促使她完成了思想上的重大转变,不再追求取悦所有人。她随后发布的专辑《Reputation》并非简单的回击,而是一次深刻的自我和解,标志着她从“美国甜心”到“掌控自己命运的强者”的品牌叙事转型。

Taylor Swift的核心管理架构是一间名为13 Management的自营内部管理公司,其两大支柱是经纪总管Robert Allen与独家公关Tree Paine,再辅以父母、弟弟和一批长期法律顾问,共同构成一个高度保密、只服务于她一人的“单人客户”体系。

这套团队的结构特征与Justin Bieber式的Scooter Braun外部管理模式截然相反:她不隶属于任何外部经纪公司,而是自建平台,让团队为她打工。也正因如此,2019年当她在Big Machine的旧母带被Scooter Braun收购时,她能依靠这套内化于自身的决策体系,做出重录全部前六张专辑、绕过传统唱片工业的反击动作。

三、如果在东亚社会,还能诞生“Taylor Swift”吗?

Taylor Swift的成功与美国文化中鼓励个人主义、冒险和“宽恕失败”的环境紧密相关。

美国社会的“宽容”,本质上不是道德上的包容,而是文化机制对“强者”和“反叛者”的奖励。

“大卫与歌利亚”的英雄叙事(David vs. Goliath)

美国文化极度崇拜“个人对抗巨型体制”的故事。当Taylor对抗Big Machine和Scooter Braun时,美国公众和媒体并没有把她看作“不听话的摇钱树”,而是把她看作 “争取自己合法权利的美国创业者”。在美国,争取产权、利用法律漏洞反击资本,是符合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英雄行为”。

“救赎弧光”(Redemption Arc)的文化心理

美国流行文化非常偏爱“跌倒后靠实力重新封神”的剧本。Taylor在2016年被全网取消后,如果她道歉、退圈,美国社会会彻底抛弃她;但她选择了用《Reputation》和随后的神级专辑强势回归。美国社会尊重“赢家”,只要你能持续提供顶级的商业价值和文化产品,公众愿意原谅你的“私德瑕疵”或“野心”。

版权法体系与“创作者”地位

美国的版权法将“词曲版权”(Publishing)和“录音版权”(Master)严格分离。Taylor保留了词曲版权,这让她后来的“重录计划”在法律上成为可能。同时,Nashville的乡村音乐传统高度尊重“唱作人(Singer-songwriter)”,这让她在行业内部拥有极高的道义制高点。

东亚社会(中日韩)的文化底层逻辑是集体主义、儒家伦理和高度规训的偶像工业。

1. 偶像的定义:“产品”而非“创作者”

在K-pop和J-pop的工业体系中,偶像被定义为“贩卖梦想的商品”。公司投入巨资(练习生制度)包装你,你的身体、形象、音乐甚至恋爱权都属于公司。

在东亚,艺人如果像Taylor一样公开指责公司、要求夺回版权,不会被视作“维权英雄”,而是会被全社会痛骂为“忘恩负义”、“白眼狼”。

例如韩国K-pop历史上的解约潮(如东方神起JYJ事件、EXO中国成员解约、近年的FIFTY FIFTY),解约的艺人往往面临长期的行业封杀和舆论的“道德审判”。

2. 极低的容错率与“完美受害者”情结

美国的逻辑:你可以是个精于算计的商业女强人,只要你歌好听就行。

东亚的逻辑:东亚社会对公众人物(尤其是女性)有着严苛的道德洁癖。一个“有野心、精于算计、敢于和老板撕破脸”的女性,在东亚语境下极易被污名化为“心机女”、“太强势”、“不可爱”。东亚偏爱的是“温婉、感恩、努力、隐忍”的女性形象。Taylor那种“我要拿回属于我的每一分钱”的狼性,在东亚会引发极大的公众反感。

3. 财阀/大公司的绝对垄断与“封杀权”

美国的音乐产业相对分散,Taylor可以转投环球音乐(Universal),利用流媒体巨头(Spotify/Apple Music)抗衡老东家。在东亚(尤其是韩国和日本),娱乐资源高度集中在几大财阀或巨型事务所手中。

如果一个艺人敢于在壮年时期对抗母体公司,公司有能力动用全产业链资源进行封杀,切断你的电视曝光、颁奖典礼邀请和商业代言。个人在庞大的东亚资本机器面前,几乎没有“重录母带”这种掀桌子的操作空间。

4. 缺乏“个人主义”的舆论支持

东亚的粉丝文化(饭圈)虽然狂热,但粉丝对偶像的爱往往带有 “拟态亲属/养成” 的色彩。粉丝希望偶像“听话”、“宠粉”、“保持纯洁”。如果偶像突然展现出冷酷的企业家手腕,粉丝会感到“人设崩塌”并迅速脱粉。

周杰伦可能是华语圈最接近的案例。他从出道起就是创作人(与Taylor同为“词曲版权持有者”而非纯表演者),后来成立杰威尔音乐,主导自己的制作与经纪。

但注意两点差异:

其一,他获得自主权主要发生在2000年代初华语唱片工业的权力真空期,那时公司对艺人的控制技术远不如今天的练习生体系精密;

其二,他与阿尔发唱片之间同样有过漫长的版权拉锯,且他作为男性创作人面对的舆论压力远小于女性艺人。

G-Dragon(BIGBANG)是韩国的相近案例。创作人身份给了他YG体系内罕见的话语权,但请注意:他是在体系内部获得了创作自主权,而不是像Taylor那样拥有体系本身。YG依然是他的结构性上层。

把这几个案例摆在一起,可以看到东亚艺人获得自主权的三种路径及其天花板:

早期红利窗口期路径(周杰伦):在产业权力结构尚未成熟时入局。但这扇窗口在练习生体系工业化后基本关闭了;

体制内特权路径(G-Dragon):以不可替代的创作价值换取公司给予的内部自由。天花板是“特权员工”而非“所有者”;

对抗路径(NewJeans尝试的):直接挑战体系。目前的司法实践表明,这条路在韩国现行框架下胜率极低。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赵先生的事务所,作者:赵智功